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看法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当监控探头成为城市治安的“天眼”,当黑夜中潜行的匪徒都无处可藏,另一个问题又产生了——
如何让“天眼”更明亮

  在公安机关实施的科技防范措施中,离我们普通百姓最近的,恐怕就是监控探头了。也许大家还记得,监控探头是在一片争议中走进我们生活的。最早的争议,是关于它与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矛盾,而现在,人们对它的关注则着重于它的使用和功能。但不管如何争议,监控探头都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本期《看法》搜集了读者日常生活中遭遇监控探头的一些例子,并请相关嘉宾就此谈谈不同场所监控探头的使用和功能。

  本期嘉宾
  浙江警察学院副教授  肖海英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文新派出所所长  荆慰

  话题一:警方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监控探头有何作用
  【案例】
  这天晚上11点,杭州文三西路一台自动取款机前,出现5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他们不断干扰取款人的注意力。正当他们打算出手换卡时,10多名警察突然从天而降,将他们一举抓获。
  原来,自从他们施过一次“掉包计”后,摄像头监控员就记住了他们的体貌特征及作案特点,加强了对银行取款机周围情况的监视。经过20多天的视频巡逻,监控员终于又发现了他们的行踪。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抓捕,并从他们身上搜出管制刀具4把和用于作案的信用卡20多张。
  据悉,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已经成为杭州警方及时发现犯罪、制止犯罪并抓获嫌犯的一大利器。
  【主持人】公共场所的安全是影响居民安全感的重要一环。从这个案例来看,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监控探头作用还真不小。请嘉宾谈谈在公共场所设置监控探头的相关规定和作用。
  肖海英  监控探头又称视频监控设施,有多种用途,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监控探头主要是为了维护治安安全。正如上述案例,在目前公安机关破获的许多刑事案件中,监控探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安全稳定是发展的基本条件,监控探头能够从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争议中走出来就足以说明:老百姓需要平安,社会需要稳定。
  但是,关于监控探头,目前除了管理机关的内部规定外,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规来规范。我认为,现在是制定法规的时候了。因为,目前因监控探头而发生的纠纷已经不少。
  荆慰  根据省公安厅制定的《浙江省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近年来,杭州警方在治安复杂场所、重点部位、主要街道、案件多发地段、重要路口等地点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现在,一些安装了监控系统的单位都安排专人全天候监视视频动态,并采取人机联动机制,以期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我认为,公共场所监控系统的投入使用,一方面起到了震慑、打击犯罪的作用,令一些违法犯罪人员闻风丧胆,可以有效遏止辖区盗窃案件的高发态势;另一方面,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最新的调查显示,有97%的市民对杭州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表示满意。

  话题二:
  餐厅等服务场所安装的监控探头如何管理
  【案例】
  前几天,杭州大学生小董和同学去麦当劳餐厅用餐。席间,小董和同学离开了一会儿,回来后发现,小董放在椅子上的包不见了。震惊之余,小董发现离这座位不远处就安装着一个摄像头。
  “只要调看一下录像资料,不就可以知道是谁拿了包吗?”但小董没有想到,这个要求被麦当劳方面拒绝了:“摄像头是查看我们员工工作状况的,是保密的,不能给你看。”
  小董很气愤,当场拨打了“110”。这时小董才知道,餐厅监控室并没有人值班,这样的电子探头恐怕是形同虚设。
  【主持人】这个案例所涉及的监控探头和前者不同,是餐饮、娱乐、商场、宾馆等场所的经营者自己安装的监控探头,具有监控场所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察看员工工作等方面的作用。那么,这些监控探头又该如何进行管理呢?
  荆慰  近年来,一些服务场所经营者自行安装的监控探头,从过去单一用来加强内部管理,逐渐向发现犯罪、固定证据,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资料等方面延伸。但是,它们的功能是以内部管理为主,还是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服务,目前尚无明文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消费者首先应该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从上述这起盗窃案来看,如果小董和同学离开座位时把包带走,这起案子就有可能避免。但是,作为店家,既然安装了监控探头,就要设法让它的作用最大化,推卸责任的态度不可取。更何况,营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就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前来消费,最终受益的还是店家。因此,顾客对店家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
  目前,自行安装监控探头的单位越来越多,怎样才能规范这些监控探头的安装、管理和使用,整合社会上的监控资源,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已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我们觉得,是时候出台一部专门的法规了。
  肖海英  目前在一些经营单位,如超市、商场、银行、宾馆等,也逐步推行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设施。这类场所既是经营场所,也是公共场所,但安装和使用监控设施的主体、目的和性质与国家机关完全不同——前者属于企业经营活动,后者是国家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正是因为这种不同,经营者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设施,更容易侵犯公民隐私权,需要予以严格控制。
  首先,经营场所安装和使用监视设施的,应该事先向经营服务对象(如消费者)明示。消费者在选择进入该场所时,可以视为接受了经营者使用监视设施的条件。这实质上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协议。
  另外,建议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安装和使用监视设施的主体资格必须经过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安装和使用的场所、位置、时间等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保存和使用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必须经过主管机关批准或由主管机关直接实施;严格控制接触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的人员,这些人员必须承担保密义务,等等。而且,有关国家机关要加强对这类视频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

  话题三:小区监控探头的喜与忧
  【案例】
  汪先生买了辆车,可停车问题带给他的烦恼也着实不少。
  由于住在老小区,小区内停车位不够,汪先生只能将车停在路边,可汽车常常一夜过来被划得一塌糊涂。去年上半年,由于反映这类问题的车主多了,物管在各个关键部位都安装了监控探头。
  今年年初,汪先生的车再次被人划伤。原本汪先生想通过监控录像来找出肇事者,可小区保安却告诉他,探头虽然装好了,但还未启用,因为还在调试。
  【主持人】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场所,这个案例反映的就是物业公司在小区安装的监控探头的问题。请嘉宾谈谈这类监控探头的相关规定,以及如何对其加强管理。
  荆慰  在住宅小区安装治安监控探头,已成为广大居民的普遍要求。因此,不少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自筹资金,在小区内安装了监控设施。
  一些小区安装了监控设施后,虽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案例并不多,但对维护小区平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震慑犯罪和及时固定证据,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
  然而,安装监控设施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目前,小区安装监控设施的资金,一般是各小区业委会自筹的,所以,其安装进度还取决于资金的投入是否到位。汪先生所在小区安装的监控设施长时间不能投入使用,恐怕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当然,监控设施不是万能的。大家还是应该在加强自身安全防范上下功夫,切不可对监控设施抱有依赖思想。
  肖海英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公共场所,在小区内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区的视频监控设施也的确对小区的治安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没有法律的具体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权利义务无法规范,上述案例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所以我认为,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设施是一把双刃剑,管理好了可以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管理不好就可能形同虚设,还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建立有关制度,明确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当务之急。

  读者观点

  罗丽芳小姐  以前,好像只有银行才会安装摄像头;现在不同了,到处都有,马路上、小区里、商店中甚至公交车上也有。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确实感觉安全了不少。
  可是今年年初的一次经历,让我对摄像头的“安全性”产生了怀疑。那天,我在商场购物,突然发现皮夹不见了。当时我坚信一定能找回来,因为在这个商场中几乎处处有摄像头。可联系了保安之后,我才发现自己错了。保安说,那些摄像头还未投入使用,所以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小偷。
  真没想到,这么多摄像头原来都是摆设!马路上、小区里的摄像头会不会也是摆设呢?现在再看到那些摄像头,我的安全感就大打折扣了。

  朱方华先生  我觉得,对于已安装摄像头的使用问题,应该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规定。也许不少人和我一样,在装有摄像头的地方会感到安心一些,也往往会放松警惕。如果这时的摄像头并没有投入使用,不仅很容易发生意外,而且,一旦出事,警方侦破起来也会比较困难。
  装了摄像头却不投入使用,就像扎了个稻草人,虽然能唬住某些不法分子,却也迷惑了普通老百姓,是一种治安假象。所以我觉得,摄像头装了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投入使用,为百姓的安居乐业保驾护航。